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在湖南郴州首發
8月28日,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新書首發式在湖南郴州舉行。
紅網時刻新聞8月28日訊(記者 蔡娟 通訊員 張恬)2024年,是新中國成立七十五周年,也是中國第一顆原子彈成功爆炸六十周年。8月28日,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新書首發式在該書故事發生地——湖南郴州蘇仙區許家洞鎮711礦舉行,活動旨在弘揚“兩彈一星”精神,致敬我國第一代核工業建設者。
中核集團、湖南省委宣傳部、郴州市委宣傳部、蘇仙區委、蘇仙區人民政府、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、核工業湖南礦冶局、郴州市文聯、中南出版傳媒集團等相關單位領導出席活動,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作者、中國作家協會會員、郴州市作協主席王瓊華以及711礦工與家屬代表、郴州市作家代表等共同見證新書發布。
新書揭幕儀式。
711礦是我國最早發現、勘探并建成的一座大型鈾礦山,為新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、第一顆氫彈升空、第一艘核潛艇下水作出了巨大貢獻。從發現到開采的幾十年間,711礦為我國其他鈾礦山輸送各類人才超過3000人,是我國鈾礦山的搖籃,被譽為“中國第一功勛鈾礦”,它的背后有著無數“干驚天動地事,做隱姓埋名人”的動人故事。
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由中南傳媒旗下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、王瓊華創作,該書以大量的第一手采訪資料和珍貴的圖片,生動記述了郴州許家洞金銀寨711鈾礦從發現、建礦到生產,直至政策性關閉的40余年中,711礦人在技術條件和生活條件極為落后的情況下,歷經磨難、艱苦奮斗、舍身為國的感人故事。
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首發亮相。
發布會上,蘇仙區委書記吳文明在致辭中說,神圣的711礦始終是精神的坐標,紅色資源始終是最寶貴的財富,英雄的故事始終閃耀著時代光芒。蘇仙區一貫重視歷史文化傳承,借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出版發行之機,將進一步講好黨的故事、革命故事、英雄和烈士的故事,不斷加強革命傳統教育、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英雄主義教育,把紅色基因植入血脈,讓紅色精神代代相傳。
湖南人民出版社副社長黎曉慧介紹了該書出版情況。她表示,該書最終呈現的故事是從數百個故事中精選而來,從打磨書名、修改寫作提綱到封面設計、圖片挑選上都力求精益求精,僅封面就設計了10余稿,并從800多張歷史圖片中挑選37張收入書中。該書是集時代性、普適性、思想性、文學性和藝術性為一體的精品主題出版讀物,相信它會得到讀者的認可,并被市場廣泛接受。
新書作者王瓊華深情分享了創作故事。他表示,自2019年起,他走遍了礦區的每一個角落,采訪了眾多的親歷者,在完成這一創作任務中,他篩選了大量歷史資料,力圖在還原史實的基礎上做到通俗易讀,并采用多重視角——既有深入細致的采訪和當事人或家屬的親口敘述,還有后代記憶的傳承,以講故事的方式將這段偉大而隱秘的歷史呈現給讀者。
中南傳媒副總經理楊俊杰表示,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是一部崇尚英雄、具有歷史稟賦、彰顯時代意義、承載家國情懷的厚重之作,該書對湖南珍貴的歷史工業文化符號深度解讀,不僅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,還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和時代價值,希望這部作品能夠激勵更多的讀者特別是年輕讀者,傳承先輩們的家國情懷和革命斗志,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。
中核集團宣傳文化中心副主任王奇志在講話中表示,湖南是我國核工業的發祥地之一,也是功勛之地,711是點燃核工業人激情的地方、傳承“兩彈一星”精神和核工業精神的高地。新書的出版發行,既是一次愛國主義情懷的交流融合,又是一場品吟紅色經典的涌動情潮,更是一次勇擔強國重任的精神洗禮。希望這部作品能夠加深讀者對“兩彈一星”精神及核工業精神的理解和感悟,從中汲取力量、滋養信念。
郴州市委常委、市委宣傳部部長龍齊陽指出,711礦被譽為“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”,為“兩彈一艇”作出了卓越貢獻。711礦人用青春和熱血譜寫了一首豪情壯志的英雄史詩,澆筑了一座中華民族自力更生、自強不息的“精神富礦”。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的出版發行,不僅是歷史的講述,更是精神的傳承,是“根脈”的堅守,為郴州歷史文化和紅色文化的挖掘、探源與解讀提供了高質量的文學藍本。
首發式后,作者王瓊華與郴州市作家代表進行了創作交流。交流中,大家紛紛表示,《籍貫711——中國核工業第一功勛鈾礦的故事》全書文風生動深刻,內容充滿張力、感染力,既是一部難得的文學精品力作,更是一部激勵人心、催人奮進的精神之作,該書弘揚“兩彈一星”精神,不僅是對歷史的回顧與紀念,更是對當下和未來的啟迪與鼓舞,它將進一步凝聚奮進力量,激發廣大讀者的愛國情懷。
此次活動由中共蘇仙區委、蘇仙區人民政府,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、核工業湖南礦冶局,中南出版傳媒集團、郴州市文聯主辦;中共蘇仙區委宣傳部、湖南人民出版社、湖南新華書店集團郴州分公司、郴州市華湘社區管理委員會承辦;蘇仙區文聯、蘇仙區許家洞鎮、蘇仙區711管理所協辦。
一審:張劍云;二審:唐正波;三審:蔡順